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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党校教学管理制度
2015-03-01 15:15  中共穆棱市委党校

为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贯彻以“教学为中心,教师为主体”的方针,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培养具有共产主义觉悟、党性强、作风好,同时又具有现代化建设知识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我市两个文明建设作出贡献。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经校委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教学管理制度。  

一、集体备课制度  

1、由教务室定期组织教师开展集体备课活动,每学期组织1-2次。  

2、每个学期确定2-3个专题,主要是国际国内热点问题,中央全会的有关精神和重大理论问题。  

3、集体备课活动要求每个教师都参加,一年中有两次以上不参加者年终考核为不合格。  

4、通过集体备课活动,要确定相应专题,谁备得最好,由谁上该专题最合适,在青干班、科干班安排课程时予以体现。5、每次集体备课活动之前,由教务室确定专题,由每个教师分头备课,主要讲观点,然后集中大家的智慧,确定该专题应当怎样讲,讲些什么,由谁讲最好。  

二、新课试讲制度  

1、每开设一个新专题,教务室要组织相关专业教师讨论,如何上好该课程,并确定授课教师。  

2、新备专题的教师教案,要经备课小组集体审查讨论,通过后方可上课。  

3、由备课小组组织相关专业教师定期对新备专题的教师新课试讲,在试讲中指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措施。  

4、新课第一次讲完后,教务室要根据学员对教师的测评及座谈情况,将授课中成功的地方与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授课教师,授课教师要结合反馈的情况及自己的体会进行小结。  

三、课前调研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针,紧密结合本市实际进行授课,特制定本制度。  

1、按照《教学质量管理办法》,尽量安排教师去乡镇、机关进行社会调查或挂职锻炼,每个教师每年至少有15天社会调查。  

2、在社会调查活动中,要加强针对性,围绕社区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  

3、在授课中,要结合本市实际进行讲解。  

4、对于未完成调查研究的教师,或未按要求完成调研的教师,年终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  

四、讲稿检查评比制度  

1、由教务室定期对教师备课,上课进行检查评比,并将评比结果通报全校。  

2、对于没有按时完成备课的或者是备课不符合要求的要给予相应的处罚,并限期完成或完善。  

3、对于完成较好的要给予通报表扬,并在年终评选中予以体现。  

五、课后分析总结制度  

1、每个教师在上完一个专题后,教务科要对教师授课情况予以公开测评,并将测评效果反馈给教师。  

2、每个教师上完课后,要结合学员的测评及时总结。  

3、对于学员反应较大,存在问题较多的课题要召开专题备课会议进行分析总结。  

六、教学督导制度  

1、教务室要定期召开教师会议,一般每举办大型主体班前召开一次,重点解决课前安排、备课、上课等问题。  

2、在办班过程中,教务干事要对教师上课情况随时督查,了解学员对教师授课情况的反应。  

3、每一个主体班结束后,要对教师上课情况测评,测评结果要公布,作为年终评比的依据。  

4、教师的备课、课件,每学期由教务室检查一次,检查结果通报全体教师。  

5、对于备课、课件及课后小结不符合有关制度规定的,要限期予以整改。  

七、课题招标制度  

1、对于新开设的专题,由教务室先通知相关教师分头备课。  

2、每个教师分头备课完成后,由教务室安排以备课组为单位进行集体备课和新课试讲。  

3、通过集体备课,充实、完善授课内容,通过试讲确定最佳授课人选。  

4、对于有些专题,本校教师不能胜任的,实行对外招标,由外聘教师来承担。  

八、教学观摩制度  

1、结合市委党校教学比赛活动,由教务科定期组织教学观摩活动,一般为一年一次。  

2、观摩活动可以是教务室组织全体教师去市、省级参加教师教学观摩,亦可以组织学员观摩本校优秀教师授课。  

3、教务室要精心做好观摩活动的准备,选好观摩的地点,确定好课程内容和观摩对象,使观摩活动收到实效。  

九、教学评奖制度  

1、每学年结束后,由教务室将每次教师授课的情况、学员对教师测评情况、听课情况、备课情况、任务完成情况汇总。  

2、按照《教学质量管理办法》规定,对每年教师进行排名,评选出优秀教师1-2名。  

3、对于优秀教师给予适当奖励。  

中共穆棱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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